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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的有關要求,上海市公務員局、上海市公安局組織實施2020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學員招考工作,計劃招考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學員1000名(其中女性10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對象和條件
(一)報考對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戶口,取得2019屆或2020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高專、高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備區《關于做好本市2019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本次招考1000名總計劃內,計劃定向招考約32名(其中女性約2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高校集體戶口除外),取得2017、2018、2019或2020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高專、高職)及以上學歷的本市2019年度退役士兵。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公安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關招考的學歷、年齡等具體條件詳見政策問答。
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一律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滿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采取定向招考方式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根據公務員法及有關規定,尚在5年服務期內的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須經所在機關(單位)批準同意。
考生與所報考單位中工作人員有親屬關系的,需向招錄單位進行報備,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不得報考。
二、考試報名辦法
(一)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和繳費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和繳費的時間為7月15日9:00至7月20日12:00,網上下載準考證時間為8月13日9:00至18:00。報名和繳費的網站為2020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統警察學員招考專題網站(http://www.shacs.gov.cn/Link/202009.htm)。
(二)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如實填寫《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學員考試報名信息表》。如不符合報考條件而發生后果的,責任自負。
報名時,考生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考生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一)本次考試分筆試、面試。
筆試內容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法律基礎》和外語(《英語》或者《日語》)。《考試大綱》在2020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統警察學員招考專題網站上公布。
(二)筆試時間定于8月16日(星期日)。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的準考證和身份證。
(三)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可于9月7日起,通過2020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統警察學員招考專題網站查詢。其中,定向招考本市2019年度退役士兵的,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四)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參加由上海市公安局統一組織的面試,面試包括心理測試、結構化面試和體能測評。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由招考單位通知,可于9月7日以后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同時,考生必須對是否參加面試進行再次確認。考生在網上進行面試確認后,招考單位將不再另行通知。
面試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的原件、《考生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考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缺少上述證件、材料者,原則上不得參加面試。對本市2019年度退役士兵,經市委組織部、市教育衛生工作黨委、團市委選拔的應屆優秀高校畢業生、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中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專職輔導員崗位工作滿四年且考核優秀的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者不符合招考條件的,招考單位有權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面試期間,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由招考單位組織體能測評,考生須參加并通過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
四、體檢和考察
(一)面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進入體檢范圍的考生,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組織到指定的醫療機構參加體檢。
(二)體檢合格后,由上海市公安局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和任職資格等進行綜合考察。
五、錄取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將在2020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統警察學員招考專題網站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上海公安學院發送入學錄取通知書。
參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如同時還參加了本市2020年度公務員招錄考試,且已進入錄用程序的,本次人民警察學員招考程序自動終止。
六、招考職位及資格條件
詳見《2020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學員招考簡章》。
七、在校待遇
學員學制一年半。學員入學后,著人民警察制服(按公安部規定,本人承擔40%服裝費)。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和醫療保障制度。學員在校期間不具有公務員身份。
八、畢業與就業去向
在堅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辦學原則下,嚴格實施警務化管理和警察專業化教學訓練,嚴格各項考核與測評。對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專業技能或體能素質不能達標的學員實行淘汰制。
學員合格畢業后,由上海公安學院頒發學歷證書,并由上海市公安局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定向分配工作。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九、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為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考生務必至少提前14天完成"隨申碼"注冊申請,筆試、面試考前14天原則上不得離滬,并在備考期間做好個人日常防護與健康監測。考生參加考試時應自備口罩,按要求出示"隨申碼"綠碼,自覺配合體溫測量,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經考試現場衛生防疫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或者異常情況的考生,須配合工作人員按相關程序處置。
"隨申碼"非綠碼的考生、考前14天內體溫異常的考生、來自或途徑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參加考試時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來自或途徑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有國(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離者,不得參加考試。
結合疫情防控形勢,招考專題網站還將在考前兩周左右發布考試實施具體防控要求,考生務必及時關注并遵照執行。凡不實承諾、隱瞞病史、旅行史、接觸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十、招考咨詢與監督
政策咨詢詳見《2020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學員招考政策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28957159
考務咨詢電話:12333-1-0-5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4000136300
監督電話:22020799
桂老師
15921932258
李老師
13585512509
劉老師
17717222736
汪老師
13391256779
王老師
13585512605
周老師
19916744766
吳老師
18001770796
于老師
19946127488
樊老師
18917874588
陳老師
18117127207
童老師
18321250548
張老師
18017809371
廖老師
17701706182
陳老師
13918156994
周老師
15000167376
小小老師
18917193646
章老師
18016289781
寧老師
19946094266
楊老師
13585512309
高老師
19117283623